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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機上盒要課稅 顯示器廠商叫苦
   
 

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在立法院財委會中表示,產製電視要課貨物稅13%,但生產顯示器 (monitor)則不用課稅。有廠商抱怨,顯示器出產時如果是加裝機上盒的型態,就會被視為電視來課徵貨物稅,並不公平。通路業者表示,這對顯示器廠商的確不公平,更有可能因為成本的增加,導致消費端銷售減少,連帶影響機上盒業者銷量。

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表示,他舉例,就像買汽車底盤,然後自己買輪胎來裝。如果顯示器和機上盒分開買,就是兩回事,不會被課。因為顯示器出廠就直接和機上盒合在一起,就算電視。

賴士葆表示有顯示器廠商反映這不公平,因為有可能是業者要求才裝機上盒,張盛和表示會再把相關產品界定清楚。

顯示器和電視差別在哪?要區分兩者,最簡單的方式是尺寸,使用電腦時因為距離較近,通常採用24吋以下尺寸最舒適,看電視距離較遠,使用空間也較大,通常使用26吋以上,大部分為32到42吋,但近來也有廠商主打頂級客戶製作到52 吋大小。

但就技術面來說,一般電視具備選台器 (tuner),讓民眾看電視時可以使用遙控器操控內建的選台器,進口電視就因為這個選台器,得被課徵13%的貨物稅。

沒有選台器的螢幕一般稱為顯示器,就不需被多削一筆,因此很多廠商在販售時標榜的是液晶「顯示器」而非液晶「電視」,消費者可以較電視便宜的價格買下顯示器,但要看電視時,得加裝一個視訊盒。

一般的視訊盒屬類比訊號,但像MOD或是壹電視推出的機上盒則是數位選台器,意指買了數位機上盒,也是要搭配家中電視或顯示器才能觀看。若顯示器和電視機同樣都需要課貨物稅,業者不諱言,可能會導致顯示器售價提高、消費者降低購買意願,對機上盒業者會有連動的影響產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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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強 Amand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